在近期的立法周期中,土耳其的企业税收格局经历了深刻的结构性转变。在双重战略的驱动下,土耳其政府一方面寻求与经合组织(OECD)的税基侵蚀框架接轨,另一方面则积极努力将土耳其共和国打造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宏观商业(B2B)发展的首选目的地。
2025年标志着这些战略执行的转折点。对于跨国公司、机构投资者以及在土耳其境内运营的企业而言,了解这些变化已不再仅仅是法律合规的要求;它构成了供应链优化和跨境战略架构设计的基础支柱。在本文中,基于最新的法律更新,我们将对2025年土耳其的新法规和税收变化进行深入分析。
1. 引入国内最低企业所得税(10%税率)
2025财政年度最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之一是国内最低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该税收立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务周期生效,强制规定公司的最终纳税义务在数学上不能低于其商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在适用某些特定的扣除和免税之前)的 10%。
根据该机制,纳税人在法律上有义务在两个平行的系统中计算其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缴纳两者中较高的金额:
- 标准系统:在全额扣除所有免税项目后,按标准税率(例如,普通公司 25%,金融机构 30%,出口商 20%)计算税款。
- 最低税系统:对商业毛利润(通过将法定不可扣除的税务费用加回到计算基数中)适用严格的 10% 税率。
受保护的免税项目:为了支持创新经济,与技术开发区、研发(R&D)活动以及从土耳其居民公司获得的股息相关的免税项目被排除在该 10% 的底线之外。此外,新成立的公司享有 3 年的宽限期,期间完全豁免该法律。
2. 全面整合全球最低税(OECD 支柱二)
与国内法并行,土耳其正在积极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标准以打击逃税行为。这些规则针对全球合并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跨国企业(MNE),确保它们在全球范围内缴纳至少 15% 的有效税率。
该部分在 2025 年的主要变化包括:
- 未缴足税款支付/利润规则(UTPR):该规则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作为立法保障。如果母公司位于尚未实施收入纳入规则(IIR)的司法管辖区,其在土耳其的子公司有义务按数学比例缴纳全球补充税,以确保达到 15% 的最低税率。
- 压缩的报告截止日期:在土耳其范围内适用公司的合格国内最低补充税(QDMTT)申报截止日期被严格设定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给跨国公司的财务部门带来了巨大压力。
3. 暂停适用恶性通货膨胀会计(2025-2027年)
由于严重的通胀压力,土耳其自 2022 年起正式进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状态(根据 IAS 29 标准)。通胀会计可防止因货币贬值导致的对“虚假和未实现利润”进行不公正征税。
然而,在一项稳定局势的立法举措(第 7571 号法案)中,土耳其政府已明确暂停在整个 2025、2026 和 2027 会计期间将法定通胀调整应用于企业税收目的。
- 关键例外:仅专门从事加工金银采购、销售或制造的纳税人可豁免于此暂停规定,并必须继续提交经过通胀调整的资产负债表。
- 战略提示:在土耳其的外国子公司必须认识到,尽管出于当地法定税务目的它们无需应用恶性通胀会计,但其外国母公司在进行全球合并财务报告时,仍必须按照国际标准(IFRS)应用通胀会计。
4. 投资激励证书的新限制
近期颁布的第 7555 号综合法案实施了严格限制,以防止政府税收遭受无底洞式的流失。对于 2025 年中起颁发的证书:
- 10年时间限制:现在,使用降低企业所得税激励的期限被严格限制在最长 10 年(或 10 个财务周期)内。如果在此窗口期内未完全利用税收抵免,剩余的抵免额将作废。
- 税率标准化:企业所得税减免率此前根据投资地区而波动,现在在全国范围内被严格统一固定为 60%。
5. 提高股息预扣税税率
作为留住国内资本并增加国库即期收入的重大举措,土耳其居民公司向非居民外国个人或实体支付股息的预扣税(WHT)税率提高了 50%,从 10% 跃升至 15%。
至关重要的是,两家土耳其居民公司之间支付的股息保持税务中立(0%),以充分保留国内控股公司的架构。为减轻这一 15% 的税率负担,外国投资者必须严重依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A)网络,以尽可能最节税的方式将其利润从土耳其汇出。
常见问题
1. 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10%的国内最低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为了支持创业并吸引新的资本流入,新成立的法人实体和公司在其最初的三个活跃财务周期内,完全免于适用 10% 的国内最低税规则。
2. 哪些企业可以豁免于2025至2027年暂停适用恶性通胀会计的规定?
根据第 7571 号法案,除商业模式完全依赖于加工金银的交易、采购、销售或制造的公司外,禁止所有公司在其纳税申报表中附带经过通胀调整的资产负债表。这些特定的实体必须继续应用通胀会计。
3. 提交 QDMTT(国内补充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土耳其是一个“提前申报”国家,先于许多欧洲国家实施了这一机制。对于适用范围内的公司,合格国内最低补充税(QDMTT)申报表的具体提交截止日期被严格设定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 2025年外国公司的股息预扣税税率是多少?
向非居民个人和公司分配股息的基准国内预扣税税率已从 10% 提高至 15%。然而,如果土耳其与收款人所在的司法管辖区(如德国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之间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A),该税率可能会大幅降低,通常降至 5% 至 10% 之间。
5. 2025年之前获得的投资激励证书是否受新的10年期限限制?
不是。严格的新限制(包括 10 年上限和 60% 的统一减免率)仅适用于在 2025 年 6 月 16 日或之后提交申请的证书。原有证书通常保留其最初的权利和条件。